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狠抓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发布日期: 2023-11-24 】  【来源:煤矿安全监察处】  【阅读次数:1190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员下沉一线,分片负责,落实责任,全力抓实近期重点工作,积极推进今冬明春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对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梳理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县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重点煤矿警示约谈。会同监管部门对区域煤矿安全风险进行会商研判,将依法办矿意识差、灾害严重、系统复杂或瓦斯超限频繁、重大隐患突出、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高的煤矿及上级公司作为重点煤矿,聚焦依法办矿、采掘部署接续、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内容逐一开展警示约谈。

三是督促开展矿山火灾防治专项排查整治。将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纳入监察执法和督导检查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类矿山开展火灾防治专项排查整治,制定自查自改方案,对井上下全部生产、非生产区域消防安全和井下内外因火灾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地面和井下火灾以及各种事故灾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四是跟踪督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逐一进行跟踪,确保按期“销号”;督促指导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禁核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治理不到位区域采掘工作面作业。

五是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2023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省局抽调精干力量、合理调配各专业技术专家组成执法组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对“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行为“零容忍”,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和个人,坚决依法实施上限处罚、吊销证照、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综合措施,追究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责任并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六是强力推动“三项制度要求”落实。将自救器佩戴使用、放炮器钥匙保管和瓦斯(含一氧化碳)超限及极端天气、地震等预警信息停电撤人等“三项制度要求”落实情况列为监察执法、督导检查必查内容,凡发现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