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平煤矿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5月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依法对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平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