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组织的5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市(州),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矿山企业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处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本次检查由厅局领导带队,聘请非煤矿山安全专家参与,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严、细、实”的标准,重点对全省所有生产建设的非煤地下矿山、采场边坡超过200米以上露天矿山与排土场、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开展暗访检查,严肃查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督查效果,各检查组出发前结合《四川省重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题培训。为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检查方案分别明确了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的周边地质情况、矿山设计、开采工艺、灾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管理、安全培训、制度机制、监测监控等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地方政府,督促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抓好问题跟踪,直至整改销号,并举一反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检查组将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复产复工安全工作要求,对照地下矿山复产13条标准、复工9条标准,露天矿山复产10条标准、复工6条标准,尾矿库复产8条标准、复工6条标准,严格复工复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