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报、国家局网站、微信】雨季除患,坚决杜绝“把习惯当标准”——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开展专项监察侧记
【发布日期: 2024-08-14 】  【来源:中国煤炭报】  【阅读次数: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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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至8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组织7名监察员,赶赴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公司鲁班山北矿开展专项监察。

鲁班山北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监察前,监察执法二处组建监察组,根据该矿特点进行风险研判,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检查内容,并进行分工。

“汛期是煤矿水害事故易发期。该矿地处低洼地带,灾害重、地质类型复杂,是我们关注的重点矿井之一。”监察组组长、监察执法二处副处长黄小平向笔者介绍。

到该矿后,监察组结合该矿负责人汇报情况,按照分工仔细检查该矿地面资料与地面重点场所,以及井下各采掘作业点。

“你矿采煤工作面这4架液压支架初撑力已经小于规定的24兆帕。”“回风巷安设的温度传感器还没有设置报警上限值,同时地面水沟不畅通,巷道还有积水……”在井下1438采煤工作面,黄小平对随行的该矿负责人说,“这些问题,足以证明你们的隐患排查工作没有做到位,现场管理还存在一定漏洞。”

在地面,监察人员来到监控室,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矿防汛应急预案制定、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主通风系统作为矿井‘心脏’,一定要加强定期巡查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平稳运行。”在该矿主通风机房,监察人员对通风机设备性能、运行维护、检修保养、数据参数、监测记录、安全环境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查看井下各作业点局部通风机运行状态及矿井供风情况。

经过3天的检查,监察组在该矿共查出隐患23条。

在情况通报会上,监察组指出该矿存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方面有缺陷、灾害治理理念和工作执行力度有差距、汛期紧急撤人不够及时、现场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监察组强调,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和实操演练,进一步排查整治矿山安全隐患,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点加强水害防治。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管理措施,组织专班立即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等,坚决杜绝“把习惯当标准”。

据悉,汛期以来,监察执法二处对辖区67处煤矿开展了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矿山汛期安全大检查,督促煤矿建立健全汛期应急叫应、响应、回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暴雨预警撤人制度等。仅7月,该处共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0次,督促矿山撤人126矿次、共撤出459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