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川南煤监分局“345”措施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发布日期: 2020-04-20 】  【来源:国家煤矿安监局网站】  【阅读次数:3008

川南煤监分局采取“345”措施,即把握“三个环节”、开好“四个会”、做到“五精准”,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开小灶”检查以及“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重点工作。

紧紧把握监察执法“三个环节”。一是把握现场检查环节,认真细致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系统上的问题和隐患,重点检查瓦斯、水患等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把握执法文书制作环节,对隐患的描述对应到国家煤监局隐患库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范表述上,现场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应到国家煤监局执法手册上。三是把握行政处罚环节,严格执行监察执法预审制度、行政处罚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确保程序合法。

开好“四个会”。一是赴矿监察前召开监察预备会,认真分析煤矿存在的风险,明确重点、制定方案,提高监察执法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到达煤矿开展现场检查前召开煤矿汇报会,通过煤矿主动汇报情况,倒逼煤矿主要负责人对采掘部署、灾害治理、风险管控等基本情况“说得清、道得明”。三是现场检查隐患及问题经监察组讨论确定后召开隐患确认会,坚决不放过重大隐患、系统性问题,督促煤矿主动认领问题隐患,分析隐患产生原因和责任,指导煤矿完善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四是现场监察执法结束后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处置情况,真诚指导服务、解读政策,结合普法要求,引导煤矿真正明白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增强依法办矿意识,做到“明责、履责、尽责”。

做到“五精准”。即做到检查方案精准、检查内容精准、隐患描述精准、现场处理精准、自由裁量精准,确保监察执法质量。